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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上门强制执行监督公证

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民间借贷案件中,张某未按照判决履行相关义务,朝阳区法院依法将张某所有的位于北京某小区的房产予以拍卖,案外人牛某竞拍获得该处房产。由于张某下落不明,法院两次依法发出腾出房屋公告通知后,决定对该处房产强制执行。七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被执行人张某房屋强制腾出执行工作开始行动,破锁、查验、清点、腾出、安置等工作,有条不紊,顺利进行。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行动除了十余名执行干警外,还有两名特殊的工作人员——北京市公证处的两名公证员。

为使交付过程更加公正、透明,同时为避免因强制腾出房屋产生其他纠纷,朝阳区法院除全程录音录像外,还主动邀请北京市公证处公证员全程监督,并为该次执行活动清点财物工作出具公证书。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引入外部监督,是朝阳区法院深化司法公开,着力构建阳光、透明司法机制的一项重要探索。今年以来,朝阳区法院已邀请人民陪审员、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现场监督执行160余案次,执行工作的社会认可度不断提高。据了解,本案引入公证监督执行工作,在朝阳区法院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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