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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约定公证

1业务简介

 婚后财产约定公证是公证处将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夫妻之间或未婚夫与未婚妻之间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所得财产的分配以及其他有关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等签订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2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结婚证;

3、财产权属证明;

4、公证员要求的其他材料。

3其他提醒

 夫妻财产约定系依婚姻法所规定,但一般对夫妻间有效。若您的约定不为第三人所知,则您的约定无法对抗该第三人,即对该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婚姻法原文: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4可受理的公证处

任一方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签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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