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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财产赠予公证

我父亲已将自有住房出售,并且将房款转帐于我名下账户。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还需要来公证处做财产赠予公证手续?(我奶奶健在,但是她无意向接受此房款)。谢谢。

多年代办公证专业人员:回答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上述动产即所谓的财物已转至您的名下,已完成所有权的转移,我们无法再受理您所谓的上述财物的赠与公证。谢谢!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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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急电话 : 1891173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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