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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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公证

1业务简介

出生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权的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出生的法律事实给予证明的活动。出生公证主要用于当事人办理移民、出国求学、谋职、继承财产、办理入籍手续等,是出国人员必备的公证书。
当事人办理出生公证,应向其住所地或出生地的涉外公证处申请。已在国外的当事人,应向其在华最后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2所需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申请人个人两寸照片若干张(根据使用国家或地区的要求提供)。

3其他提醒

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书。
此项公证应注意与出生医学证明公证(证照类公证)的区分,请根据对方要求而选择办理。

4可受理的公证处

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出生地的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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