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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抵押贷款合同公证

l 借款人、抵押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的材料为:

 

(1)有效的身份证明(户口簿、护照、身份证等);

(2)抵押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书等);

(3)抵押贷款合同,条款要齐全,形式要完备;

(4)抵押物权利证明;抵押物系共有财产的,共有人须到场并提供身份证明;

(5)若借款人或抵押人因故不能到场的,应当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受托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明;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l 银行应当提供的材料为:

 

(1) 银行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2) 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能亲自到场的,须出具有效的委托书,受托人应提供身份证明。

一、银行抵押贷款合同公证

 

l 借款人、抵押人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副本须经有效年检;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的记载须一致;

(3)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来本处申请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提供有效委托书,受托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明;

(4)涉及财产抵押的,抵押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公司章程,并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相应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应包括:①同意向相关银行贷款及贷款的金额;②同意用相应财产作抵押,决议上需有参加会议的董事(股东)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并且符合法定程序;

(5)需公证的抵押贷款合同,条款要齐全,形式要完备;

(6)抵押物权利证明;

(7)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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